锦州市科级以下人员因公出国审批程序

导语 锦州市科级以下人员因公出国审批程序

  锦州市科级以下人员因公出国审批程序

  因公出国审批程序

  1、申报材料

  (1)、提供前往国家相关部门或人员发出的有效邀请函、电原件(附译文)、复印件及相关材料;

  (2)、出访人员所在单位给主管部门的请示文件及主管部门给市政府的请示文件(内容包括:文件编号,注明签发人,加盖公章,写明团组负责人姓名、单位、职务;写明国外邀请单位,出访国家(地区),出访目的,出访日期,出访人数,在外停留时间及费用来源);

  (3)、详细的出访日程安排;

  (4)、出具出访人员的身份证原件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提供一份出国人员自然情况表。

  2、办事程序

  (1)、经办人审核;

  (2)、市外事办领导审批(出访费用由市财政负担的须市财政局同意,主管外事副市长审批);

  (3)、市外事办代市政府下达任务批件。

  3、办事地点:市政府办公大楼B229房间

  4、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

  5、咨询电话:0416-3872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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